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木星居民对智慧的定义是:良善、公正地思考生活中发生的一切事。他们从小就从父母那里吸收这种智慧;这智慧接连传给后代,并因他们对智慧的爱而增长,因为等他们成为父母时,这爱也会增长。他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有关我们世界所拥有的科学知识的任何事,并称这些为幽暗,把它们比作遮蔽太阳的乌云。他们之所以对科学知识形成这种观念,是因为我们地球的一些灵人向他们吹嘘科学所带来的智慧。
从我们地球来的如此吹嘘的灵人是那些将智慧视为纯粹记忆的人,例如:各种语言,尤其希伯来语、希腊语和拉丁语的知识,文献所记载那些事的知识,以及评论、实验数据、专业术语,尤其哲学术语的知识,诸如此类。他们没有将这类知识用作获得智慧的手段,反而将智慧置于这类知识本身。这种人因没有将他们的知识用作发展自己的理性能力、获得智慧的手段,故在来世,他们只有极少、有限的觉知能力。事实上,他们只能识别专业术语,并出于术语争论;对那些看不到其它事物的人来说,这类事物就像灰尘或乌云,遮蔽了理性视线(参看38节)。那些以这种学问为骄傲的人所拥有的觉知更少,而那些以科学知识为手段来破坏和毁灭属于教会和信仰的事物之人则完全摧毁了他们的理性能力,以致他们像猫头鹰那样在黑暗中将虚假看作真理,将邪恶看作良善。
与这类灵人的交谈使得木星灵得出这样的结论:科学知识会造成模糊和盲目。但他们被告知,在我们地球,科学知识是打开理性视觉的手段,这种视觉依赖于天堂之光。但由于诸如属于纯属世和感官生命的那类事物占据主导地位,故这些科学知识对我们地球人来说,反而沦为变得疯狂的手段,也就是说,变成赞成自然而非神,赞成世界而非天堂的证据。
他们还被告知,科学知识本身是属灵的财富,拥有科学知识的人就像那些拥有世俗财富的人;因为这些知识既是为自己、自己的邻舍和国家提供服务的手段,也是作恶的手段。此外,它们好比衣服,既有用,也具有装饰性;对那些想唯独因它们而得荣耀的人来说,还是一种骄傲的资本。木星灵完全明白这些事,但感到惊讶的是,他们作为世人生活时,就已停在手段上,偏爱通向智慧的事物胜过智慧本身,却没有发现,将心智沉浸于这类事物,而不是将它提升至它们之上,就会使心智陷入幽暗,把它弄瞎。
3633.所有灵人和天使看自己都像人,具有人脸和人体,以及人体器官和肢体。原因在于,他们的至内层努力产生这种形式,就像人的原始细胞,原始细胞来自父母的灵魂,在卵子和子宫里努力形成完整的人,尽管这原始细胞并不具有身体的形式,而是具有唯独主知道的另一种最完美的形式。由于每个灵人或天使里面的至内层以同样的方式旨在并努力产生这样一个形式,所以灵界的所有人看上去都像人。此外,整个天堂是这样:每个人可以说都是所有人的中心,因为他是经由天堂的形式来自所有人的流注的中心。因此,天堂的形像在每个人里面被复制,使他类似天堂,因而类似一个人;整体如何,整体的任何部分就如何,因为部分必像它们的整体,以便它们可以属于整体。
7454.“这样行本不相宜,因为我们要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我们的神”表地狱的肮脏和污秽会流入。这从“本不相宜”、“所厌恶的”和“祭祀耶和华神”的含义清楚可知:“本不相宜”是指某种不能做的事;“所厌恶的”是指地狱的肮脏和污秽;“祭祀耶和华神”是指敬拜他们的神,如前所述(7452节)。因此,“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神”表示他们将以一种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由于对抗这种敬拜并会侵扰它的地狱影响而所憎恶的敬拜来敬拜神。
至于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从在来世清楚显现的事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每个灵人,尤其每个社群都被这个灵人或社群的信仰和生命的一个气场包围。该气场是一种属灵气场,凭它就能知道这个灵人的性质,尤其知道这个社群的性质。因为那些拥有觉知的人有时在相当远的地方就能发觉这个气场。即便这个灵人或社群隐藏起来,没有通过思维或言语进行接触,他们也能发觉它。这种属灵气场好比包围世人肉体的物质气场,也就是由他身上所散发的气味构成,并能被嗅觉敏锐的动物闻到的一个气场。关于包围灵人的属灵气场,可参看前文(1048, 1053, 1316, 1504, 1519, 2401, 2489, 4464, 5179, 6206e节)。
由此可见,地狱灵若出现在那些正在献上神性敬拜的人所在的地方附近,就会通过他们的气场侵扰他们;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正献上神性敬拜的人就会觉察到卑鄙可憎的东西。这一切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个解释,即:如果他们在附近的地方敬拜神,地狱的污秽和肮脏就会流入。从关于每个灵人,尤其一个灵人社群所发出的属灵气场,或信仰和生命的气场的阐述也可以看出,凡人在世上所思、所言、所行的,都不是隐藏的,而是公开的;因为构成这个气场的,正是这些东西。这样一种气场也从一个在世上处于肉身之人的灵发出;从该气场也能知道他是哪种人。所以,不要以为人暗中所想、暗中所做的事是隐藏的。事实上,它们清清楚楚地显现在天上,如同显现在正午之光中,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顶上被宣扬。(路加福音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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